作者ren740719 (雪月燦)
看板Salary
標題[問題] 被老闆用莫須有的理由扣除離職薪水
時間Tue Jul 8 19:59:27 2014
昨天跟前老闆發生了一些爭執 基本上我有點被強制離職的感覺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我們公司有這樣一條規定, 差旅費需要由工程師先行支付,之後再跟公司申請,申請時間如下 每個月的15號交出差旅費申請單 > 20號差旅費發下來 30號交出差旅費申請單 > 下個月5號發差旅費下來 而所謂的差旅費包括下列 加油錢,車錢,停車費,車子的保養維修錢,另外還包含機器維修的材料費 然後我從102/10/1開始上班到我辭職之前,差旅費的發放從沒有準時過 常常是 15號交出去 30號才發下來 然後30號交出去的 下個月快15號才發下來 事情就發生在6月15號 那一天 因為他差旅費遲遲沒有發下來, 我就問了老闆説 請問老闆我的差旅費甚麼時候可以給我 結果老闆就忽然説他要檢查車子( 注:從我開始上班以後,他從來沒提過他要檢查車子 ) 然後他就開始檢查車子了,然後檢查的方式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在找麻煩 ex : 摸車子前面的朔膠板 説有灰塵沒擦 之類的 檢查過後,他就回公司,然後又過了大概1分鐘,他又說他要檢查車子 這次是把腳踏墊拿起來説都是灰塵沒拍乾淨, 車門旁邊的廣告紙沒丟掉,後面怎麼會有工具阿 之類的 然後他補了一句 你車子整理成這樣 我要怎麼發差旅費給你 然後我就爆發了, 我就跟老闆説 老闆你要找藉口也找好一點,差旅費沒看差旅費沒看過你準時發 ,遲發就算了,跟你要還打算找藉口不發錢 沒人像你一樣這樣當老闆的啦 因為我那時候很生氣 口氣就很不好,結果那天就不歡而散 然後我禮拜一 6/18號去上班的時候 老闆就把我叫到外面説 如果你想繼續留在公司工作 這邊有兩個方案 你選一個 方案一 : 承認自己口氣不好,工作能力不足造成公司的損失,然後列了一大堆的扣薪水項目, 加起來大概扣快1萬 方案二 : 回到試用期薪水 (25000 > 22000 ) 然後我就很直接的跟老闆説,兩個我都不選 我要辭職 然後跟老闆交涉的結果是 他叫我星期四 6/21號到公司進行交接,交接完成可以離開 然後我就照他講的話 星期四去跟他做交接 然後當場跟他確認我有跟公司交接完成 ,公司之後有任何問題不是我的責任,老闆也説OK沒問題, 然後提出我要簽交接完成單,並希望公司能復印一份副本給我的時候, 老闆卻叫我不用簽交接完成單,那時候我心裡就覺得怪怪的,還是有留一份錄音檔當證據 之後問到6/1號做到6/15號的薪水問題的時候,老闆也承諾説他7/5號會發薪水下來 結果當我7/7號去拿薪水的時候,老闆拿了一張薪資單,我印象中上面這樣寫 我的月薪:25000(含各種雜七雜八的費用) 薪資 : 82XX 維修電路板不當,造成公司損失 : -2500 對老闆大吼大叫,不敬 : -500 上班滑手機 : -500 操作機器手續不當,造成公司商譽損毀 : -500 請假半天 : -400 勞健保費 : -8XX 實領薪水 : 30XX 然後老闆就叫我簽名,我看到這些條款當然是提出了疑問, 第一 我進公司的時候,完全沒有這些懲處規定,我連看都沒看過 第二 電路板是本來就已經故障,因為我修過之後發現我沒能力把電路板修好, 老闆就叫我就把電路板送去給別家公司進行處理,為何我要負責這筆維修費用 我當場就跟我們老闆説,滑手機,大吼大叫,機器操作不當,這些我都承認我有犯錯 你要扣錢我也就認了,但是電路板這件事情我認為不合理,這筆錢我認為不能扣 老闆看到我這樣講之後,他就把單子改成下面這樣 薪資 : 82XX 對老闆大吼大叫,不敬 : -1000 上班滑手機 : -2000 操作機器手續不當,造成公司商譽損毀 : -1000 請假半天 : -400 勞健保費 : -8XX 實領薪水 : 30XX 我當下真的是傻眼,而我也發現老闆根本沒有誠意跟我談,所以我就要求老闆把改過的 那張單子交給我,我要拿去勞委會詢問這樣是否合法,但當時老闆就拒絕把那單子給我 並把我趕出公司,叫我回去想想改天再來談 因為我已經有新工作 也不想繼續浪費時間在這件事情上面,所以我決定跟勞委會提出勞資爭議申請 在這邊我想請問各位板友兩個問題 1. 老闆要求我兩個條件要選擇一個方案才願意讓我繼續工作下去,那我當下決定離職 並沒有遵守勞工局的離職前10天要提出的規定,這樣我有相關責任嗎?我老闆有構成 強迫離職的條件嗎? 2. 在進公司的時候,公司並沒有扣薪水的相關處罰條例,這樣老闆可以在我領薪資的時候 使用那些藉口扣除我的薪水嘛?他這樣違法嗎?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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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jxmd:不管任何理由,雇主不能私扣員工薪水,去告吧 07/08 20:14
推 robler:扣薪水是不行的 07/08 20:15
→ erty:你的問題1就選錯了,片面降薪是可以要求資遣的,不是離職 07/08 20:19
→ erty:也就是說你應該要領資遣費、失業給付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07/08 20:19
→ erty:問題2是違法的,雇主必須先發薪之後循民事途徑求償,不是他說 07/08 20:20
→ erty:賠多少你就給多少... 07/08 20:20
→ psinqoo:証明 請上傳 轉八卦板 07/08 20:28
→ psinqoo:對了錢沒準時進 也是問題 07/08 2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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