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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利時安樂死 合法化多年
Sep 25th 2014, 07:02

執行安樂死法案12年的比利時,選擇安樂死人數逐年攀升,去年就增加到1816例,安樂死人數逐年增加,除來自於接受這個概念的人越來越多外,背後可能存在不為人知的道德危機。

人到底有沒有選擇生與死的權利?千年來,宗教、哲學與醫學界各有不同的理解與討論。但隨著人的自我選擇意志日益高漲,越來越多國家同意有條件的開放安樂死,讓處於極度痛苦的病患得以有尊嚴的死去。

荷蘭是全球第一個通過安樂死法案的國家,但對安樂死的執行有高度前提,要求必須是出於病患個人意願,醫生必須出示證明,確定病患的痛苦無法減輕也無法忍受,同時醫師與病患之間也必須達成共識,確定安樂死是唯一選擇。

鄰近的比利時也跟隨荷蘭的腳步,在2002年通過安樂死法案,今年2月進一步透過國會表決,同意12歲以上的兒童也得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,選擇安樂死。表決當天,國會旁聽席還傳出大喊「殺人犯」的反對聲音。

但從當時國會的表決中,86票贊成、44票反對、12票棄權的結果來看,高度重視個人人權的歐洲國家,人的自由意志更優先於可能發生的道德危機。

比利時通過的未成年人安樂死法案,對於年滿12歲的未成年人選擇安樂死有高門檻限制,除了必須符合成年人安樂死的所有規範外,也要求必須是罹患不治之症的末期病患,必須獲得家長同意,也要求必須透過書面文件申請,並透過醫師進行判定,確定兒童具有識別能力,清楚知道安樂死的概念與執行內容。同時,若有必要,必須提供心理輔導。

只是一個還不滿18歲、多半仍顯得稚氣的孩子,真的知道什麼是生、什麼是死嗎?

比利時在討論是否放寬未成年人安樂死時,社會上充斥支持與反對的不同聲音。即使法案已經通過近半年,仍有不少人對這項法案高度質疑。

持反對立場的布魯塞爾大主教曾經公開表示,在法律層面,青少年連經濟、感情這些問題都不能自我決定了,現在他們突然決定自己的生死。多達160名比利時小兒科醫生也發表公開信表達反對立場,認為這個法案可能引發道德危機,也懷疑未成年人是否有能力做出這樣重大的決定,何況現代醫學絕對可以減輕病患的肉體痛苦。

但支持者認為,這項法案並非同意所有的未成年人得以選擇結束自己生命,只有罹患絕症、身體疼痛難以忍受的兒童會面臨這樣的抉擇,而他們只要確定具有辨識能力,清楚瞭解「生命走到終點」的概念,沒有理由不讓生不如死的他們決定自己的生死,免除病痛的折磨。因為解脫的往往不光是他們,還有陪在他們身邊的親友,讓他們不用再天天強忍淚水,看著至愛的孩子,生命活力一天一天的流逝。

支持者更以荷蘭為例表示,自2002年法律正式生效,開放12歲以上尚未成年人申請安樂死以來,僅有五名小孩選擇結束生命。這背後的因素雖然還有待研究調查才能確知,但支持者多半相信,這裡頭絕對有相當大的因素,來自於捨不得輕言放棄骨肉的父母的反對。

執行安樂死法案12年的比利時,選擇安樂死的人數也逐年攀升,光是去年就增加到1816例,其中以70到90歲的人數最多,達到53.5%:其次是60到70歲,約占21%,60歲以下占15%,另有7%為90歲以上老人。

醫學界擔憂,選擇安樂死的人數逐年增加,除了來自於接受這個概念的人越來越多外,背後可能存在不為人知的道德危機。

德國的一份針對荷蘭7000個安樂死案例進行的研究顯示,高達41%的病患並非出於自願,而是醫師與家屬的「共同合作」,「協助」病患做出這樣的決定。這其中,有11%在執行安樂死之際,仍意識清醒,有自主決定的能力,卻「被主動」要求做出選擇安樂死的決定。

儘管目前尚未有任何案例確定涉及道德危機,亦即家屬為了獲得遺產或保險金理賠,讓病患「被安樂死」,但媒體指出,確實有不少年長的病患擔憂自己可能會被強制安樂死,選擇離開荷蘭,前往仍未立法同意安樂死的國家。

安樂死或許給了蒙受巨大病痛的患者一個有尊嚴離開人世的機會,卻也讓存在強烈求生的病患可能被迫面對親人不夠愛他的現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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